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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十条基本判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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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十条基本判据 在总结我国信息化成功与失败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有效推进信息化,对信息化成败与否,拟出十条基本判据,供大家参考和讨论。(1) 必须有“信息化管理”(IC)的具体对象:信息资源、信息系统、信息用户;(2) 必须有控制“对象”的 先进手段:IT和新技术等信息化设备;(3) 必须有运用“手段”的高效、价廉、傻瓜、应变力强的信息化管理的专用软件;(4) 必须有适应“软件”结构的编码、标引、存储、检索、统计、分析、调研、咨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5) 必须有发挥“系统”功能、以《信息库》、《数据库》为实体、以“外网、内网、专网”三位一体为基础、以《信息化服务》为中心、以服务社会发展为战略目标的资源共享网络;(6) 必须有挖掘“网络”潜力、实施《信息化工程》、开发信息资源、开展《信息化服务》、利用信息资源、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的技术熟练的信息化管理人员;(7) 必须有发挥“人员”积极性、第一把手直接负责的“信息化领导”机构和CIO负责实施的“信息化管理”计划;(8) 必须有落实“计划”的足够资金和人员投入和推进信息化的宽松环境和氛围;(9) 必须有体现“投入”回报、提高信息化管理“三效”(效率、效益、效果)的具体指标;(10) 必须有核算指标、保质、保量、安全、防灾、防毒的具体措施。以上“判据”,也可以说是成功推进信息化的十大定律。要使信息化成功,推进信息化的十条“判据”:对象、手段、软件、系统、网络、人员、计划、投入、指标、措施等,一条也不能少。 谢元泰 2006/11/19成都 |
信息化强国的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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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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