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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怎能“嫌贫爱富”? 朋友们谈到电动车管理规定,都觉得有“嫌贫爱富”之嫌。电动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车的重量、车胎、时速限制过死,使90%的电动车无法上户,这对车主、商家、厂家、国家都是巨大伤害。电动车管理规定的制定者,不调查实情,闭门造车,脑袋里根本没有老百姓,脑袋里只有富人,看不到辛勤劳动的打工族和弱势群体,甚至是瞧不起打工族和弱势群体,根本不能代表民众的利益,应该作检讨,应该向民众赔不是. [attachment=43536] 为什么要限制电动车?管理规定的制定者给电动车列出最大的两大罪状是:一是车祸多,二是时速快。 1、 车祸多的不是电动车,而是汽车,为什么不限制汽车呢? 2、 时速快的责任不是电动车本身,不是商家,不是车主,而是国家标准工作没有跟上,90%的电动车上不到户,责任是国家,而不是车主、商家、厂家,应由国家赔赏损失。 3、 根据前两点,根本不应限制电动车,等国家新标准出台后,还要有一定过渡期,才能正式出台“动车车管理规定”,因此,现在的“规定”是不符合实际的,是主观主义、官僚的产物,成都100多万辆电动车报废,谁来买单?! 4、 限制电动车确实有“嫌贫爱富”之嫌,有钱人玩汽车,打工族多数只能用电动车,为了有钱人,为了汽车,国家修建了大量公路高速路,城市早已成了汽车的城市,散步都得躲让汽故层出不穷,管理者视而不见,确向电动车开刀,不是“嫌贫爱富”,又是什么呢? 5、 限制电动车不符合目前国家的大政方针,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不利于弱势群体,不利于电动车车主、不利于电动车商家、不利于电动车厂家、也不利于国家。 6、 汽车和电动车比较,电动车是绿色交通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应该保护、发展,不应该让车主、商家、厂家伤心,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应该立法保护。 7、 以上是朋友们的意见,希望广大网友批评,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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