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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二 美女还是帅哥?--美女 雪碧还是咖啡?—雪碧 煎饼还是馒头?-煎饼 别墅还是地下室?-别墅 宝马还是自行车?-宝马 鲍鱼还是咸菜? --------------能两者都选吗? 进入正题之前,先说明一下,偶不是法律专家更不是商业规则的熟悉者,所以偶基本上是嗲这一份虔诚的娱乐态度来面对所有的新闻事件;所以我在看到关于cctv授权新网腾奥运转播权之后,我觉得我看到了一扇奇异的窗户在慢慢打开----我看到了两句话,一个是“做人不能太cctv”,另外一个是“自相矛盾”。 关于“做人不能太cctv”,这个流行词语可能随着打酱油和俯卧撑而渐渐被网民所疏远,但是疏远并不等同于淡忘;比如,我认为,作为奥运赞助商的搜狐被cctv摆了一道。 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举个例子,为了保护奥运会赞助商和合作伙伴的利益,北京市区已经开始清除非奥运赞助商的户外广告等来维护奥运赞助商以及合作伙伴的曝光率。 同样,搜狐作为奥运会唯一的互联网赞助商的权益也应该受到保护。就好像我在《新京报》上看到的一句话一样----“cctv将北京奥运会转播权拆分网络转播权卖给新浪 网易 腾讯 ;此举另此前巨资购得奥运会网上视频直播权的搜狐十分尴尬,尽管体育赛事网上直播的市场前景并不明朗。后者的失意并非商业操作不当,只是在“中国国情”商栽了跟头。” 所以说,有些“自相矛盾”只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佛曰不可说,又曰难得糊涂。既然做人可以cctv,那就只好随国情之大流了。 回到我文章开始的那个问答游戏,鲍鱼还是咸菜?当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一个朋友的时候,朋友很诧异,问我是单选还是多选,想了想我觉得应该是多选,于是朋友说鲍鱼和咸菜都应该选择。我知道她下面的话一定是,物价高涨,收入不高,天天吃鲍鱼是不可能的,但是天天吃咸菜是不爽,所以需要咸菜搭配着鲍鱼,这才是普通人的生活。(鲍鱼和咸菜都非特指食物)。 回到奥运报道上来,我觉得奥运视频转播只是互联网奥运报道的一小部分,尤其是谈门户网站的奥运报道的时候,不能够仅仅光说视频转播而脱离了整个报道全局。 应该说,作为门户网站搜狐 新浪 网易 和腾讯都是各有特色,在没有奥运之前,应该说是竞争的色彩更浓一些,尤其是搜狐和新浪 新浪和腾讯 搜狐和腾讯之间,为了所谓第一门户是打尽了口水仗。既然是口水仗,说明谁也没有绝对的有事打败对手,各有各的地盘,各有各的长处,所以小日子过的都不错,财务报表也是一个比一个好看。 不过,一切都因为奥运来了而发生了悄悄的改变。 狐获得了奥运会赞助商的资格。不管cctv如何说,搜狐在奥运会报道上肯定有它的优势,不然也不会挂上奥运赞助商的资格,无论是从采访人数,以及采访密度,还有场馆奥组委以及运动员的配合上,搜狐肯定要比其他门户占有优势。 将奥运比作一道大餐,搜狐无疑是其中的最重要的一道大菜---也就是鲍鱼! 过惯了苦日子的中国网民,平时吃多了咸菜疙瘩,既然奥运这道大餐来了,那么我们就要吃鲍鱼,使劲吃鲍鱼。 除搜狐以外的门户以及非门户的奥运报道,肯定没有搜狐那么快速和全面,并且拥有官方的资源;所以搜狐获得的关注自然very多。 为了对抗搜狐一家独大,所以才有了前文所说的’中国国情式”的cctv奥运视频转播授权。 应该说,关于网站联盟报道奥运并不是新闻,在搜狐获得奥运赞助商不久,各大网站就纷纷宣布要“上联下合”,通过和众多网站 平煤 等媒体合作报道奥运会;一直到新浪 网易 腾讯三大门户宣布合作获得转播权才使合作对抗搜狐看起来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就像张朝阳说的那样,“就是因为搜狐在奥运太强大了,所以对手才团结起来。” 一个搜狐; 一个新浪+一个网易+一个腾讯; 有人说这是三英战吕布,我觉得不妥;先不说搜狐就不是那墙头草一般的吕布,就是新 网 腾也不是那齐心合力的三英;有朋友说看到 丁磊 马化腾 曹国伟站在一起的画面觉得特别搞,就怕他们打起来,确实,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合作的力量很强大,但是“整个拳头打出去才狠,五个手指头戳人不疼!”. 很难想象这三个大佬会坦诚的合作,不背后戳一刀就不错了。 鲍鱼还是咸菜? 当我前几日做在地铁里苦苦思索这个问题的时候,在一份报纸上看到搜狐的舵手张朝阳带领搜狐北京报道团队走上街头,并且通过搜狐这个平台让更多的人不光是关注奥运,也关注到北京这个城市和这个城市里的人;恩,搜狐的奥运报道,其实从火炬传递开始,已经在传递着一个理念,从ceo到每一个搜狐人,都全力以赴的为众多网民奉献一道大餐。 鲍鱼还是咸菜?我指定选择吃鲍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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